一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适用房屋质量的标准吗
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适用房屋质量的标准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法律的适用做了明确规定,房屋买卖不属于生活消费,不适用此法,应该属于经济合同纠纷。
二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哪些权益?
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下列权益:
1.知悉真实情况权
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找法网提醒您,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、产地、生产者、用途、性能、主要成份、生产日期、检验合格证明、使用方法说明书、售后服务等等。
2.自主选择权
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一是对商品的品种、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;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。
3.人身财产安全权
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、财产受到威胁。
4.公平交易权
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公平合理、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。
三、商品房买卖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个
1.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“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”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“不动产纠纷”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,均没有对“不动产纠纷”进行明确定义和详细解释。
2.首先,该商品房属于不动产是毋庸置疑的。买卖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应当属于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“不动产纠纷”,而且对于房产确权、房产抵押、房产征用、不动产侵权纠纷等都属于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“不动产纠纷”。再不动产类案件应当无条件适用专属管辖,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有时合同违约仅仅是表面形式,实质上是买卖不动产所产生的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