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立案标准是什么
1.食品含有严重超过标准限量的致病微生物、农药残留、兽药残留、重金属、污染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;
2.属于病死、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、水产动物及其肉类、肉制品;
3.属于国家为防治疾病等特殊需要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的食品;
4.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物质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;
5.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。
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如何判刑
1.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
2.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
3.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三条